大型機械加工廠房車間消防防火要求
(1)大型機械加工廠房應為一、二級耐火等級建筑,并不得在車間內搭建其他簡易建筑。
(2)對使用過的油抹布、油棉紗和沽油鋸末。應集中放到有蓋的金屬筒(箱)內,每天進行處理。
(3)車間內嚴禁使用汽油、酒精等揩抹機床。洗滌零件后的殘剩油料不得任意倒入下水道或地溝里,應倒在指定地點的盛器內,統一處理。
(4)車間內不得存放汽油。機汕、煤油的儲存量不宜超過一天的用量,并存放在有蓋的鐵桶內。如儲存量較大時,應專門設立儲油間。儲油間內不得存放其他可燃物,并保持室內通風良好,電氣開關宜安裝在室外的配電箱內。
(5)在車間內,由于使用火爐取暖不慎、用廢油棉紗生火、亂扔煙頭、火柴梗等往往會引起火災。所以,對現場吸煙和火爐取暖等要嚴加管理。
(6)如需在車間內進行明火焊割作業時,應先檢查周圍環境,清除可燃物,并用耐火材料遮擋附近機床。同時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監護,作業結束后,還應檢查和消除殘余的火種。
(7)對機床電氣設備必須經常檢查,發現隱患及時排除,不可帶病運轉。安裝、拆除、檢修、調試都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程操作。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都應有可靠的接地,其接地電阻應不大于4Ω。